一直以來,廢舊家具的處理都是一個難題,各地也都在探索有關廢舊家具回收再利用的辦法,減少因隨意丟棄廢舊家具而造成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。然而由于種種原因,各地目前對廢舊家具的回收開展得都不順利,深圳市此次頒行的《管理辦法》能否解決這一難題?日前,記者帶著疑問進行了采訪。
以舊換新政策遇冷
關于廢舊家具的回收再利用問題,多年來國內各地都在進行積極探索和嘗試,最為消費者熟知的是包括北京(樓盤)在內的一些地方聯合家具賣場、家具生產企業推出了家具以舊換新政策,即消費者可將舊家具折價,所得款項用于購買新家具。然而據記者了解,這一政策在實施過程中有些變味兒。消費者的最終感受是,這一政策更像是家居賣場或家具廠商的促銷手段,消費者并未從中獲得太多實惠。
一位曾咨詢過家具以舊換新政策的消費者劉女士告訴記者:"參與家具以舊換新其實并不劃算,因為消費者要自行承擔將舊家具從家中運到廠家倉庫的費用。由于廠家的倉庫都遠離市區,所以運費很高,是筆不小的開銷。算下來,還是直接買商家打折的家具更劃算。"
記者了解到,對于以舊換新時新舊家具的異地搬運問題,北京市曾出臺有關政策,即當舊家具的回收地點與新家具的交付地點不一致時,消費者有兩種選擇:一是找搬家公司將舊家具送至指定倉庫,消費者自己承擔運費;二是選擇家具廠商提供的有償拉取舊家具服務,運費標準是北京四環內200元,四環至六環300元,六環外及外地費用由買賣雙方商議決定。記者以消費者購買價格為5000元左右的新家具計算,可享受10%的以舊換新補貼,即500元左右。按照上述運費標準,則消費者實際獲得的補貼最多約為300元。而一般商家規定,如果消費者選擇了以舊換新補貼,就不能再參與其他優惠活動。如此一來,以舊換新政策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并不大。此外,家具廠商對以舊換新政策的積極性也不高,因為其回收舊家具后需要面臨較大的資金、倉儲壓力。